董氏基金會表示,大部分健康檢查項目僅進行身體狀況的檢測,但根據一篇發表於《預防醫學報告期刊》的研究指出,若能將心理健康作為健康檢查的一部分,有助於有精神問題卻未接受治療的人尋求協助。
該研究為丹麥研究團隊於2012至2014年間,隨機抽樣年齡介於30至49歲居住在蘭納斯市的公民,共有4,871人參與,這些參與者除接受例行性健康檢查外,還需填寫健康習慣及自我評估健康狀況的問卷。研究發現,受試者中有9%的人心理上較容易受到傷害,其中有超過五成並未尋求醫療協助,大部分背景為受教育時間短、收入低或是獨居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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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「就業服務法」部分條文,明令經常性薪資未達新台幣4萬元的職缺,雇主就應該公開揭示或告知求職者薪資範圍,違者最重可罰新台幣30萬元。換言之,雇主對於未達新台幣4萬的職缺必須告知,不能再以面議這種資訊不對等方式處理。
為了保障就業平等機會以及杜絕薪資面議資訊不對稱的情況發生,立法院三讀「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」,新法明定,雇主招募或雇用員工時,其職缺經常性薪資如果未達新台幣4萬元,就應公開揭示或告知薪資範圍,違者可處新台幣6萬以上、30萬以下罰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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